为依法保护国防通信设施安全,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建设,进一步做好75841部队维护范围内国防通信线路迁改(保护)和受损索赔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主席令〔2021〕87号)、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关于加强国防通信线路迁改(保护)和受损索赔工作的措施》,结合军队实际,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关于国防通信线路迁改(保护)事项的明确
国防通信线路迁改(保护)是指因地方建设需要,应地方单位(个人)申请且具备条件的情况下,为保护国防通信线路安全采取的改建、挪移、加固等防护措施。其中,需要采取中断通信的处置措施,属于国防通信线路迁改;不需要采取中断通信的处置措施,属于国防通信线路保护。
75841部队把通信畅通、线路安全作为首要考虑,按照“能保护、不迁改”、“军地双向公开”的原则处理迁改(保护)事项。迁改(保护)事项,原则上部队不再收取任何费用或物资补偿,由申请方出资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和施工单位,按照国家《通信管道施工及验收标准GB/T50374-2018》、《通信管道与通信工程设计规范GB50373-2019》、《通信管道人孔和手孔图集YD/T5178》、《架空光(电)缆通信杆路工程技术标准GB/T51421-2020》、《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GB51158-2015》和军队统一标准完成线路迁改(保护)施工建设。
迁改(保护)按照“请迁受理—现场勘察—编制方案—呈报审批—签订协议—迁改施工—工程验收—线路割接”的基本流程组织实施。①请迁受理。申请方依托“光缆维护之家”微信小程序(附件3。2023年7月1日起,“光缆维护之家”微信小程序将作为唯一受理入口)上传国防通信线路迁改(保护)申请函和《国防通信线路迁改(保护)申请表》(附件4),同步将公文原件邮寄至75841部队收发室(邮寄地址及收件人: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张公岭杨家湾99号收发室,联系电话:0731-82366218,传真:0731-82366291)。②现场勘察。部队接函受理后,于10个工作日内组织所属维护单位和申请方完成现场勘察,协商制定线路迁改(保护)方案并审定迁改(保护)示意图。③编制方案和呈报审批。申请方根据方案和示意图自行采购设计单位拟制施工设计方案(设计单位要求具有电子通信广电行业专业设计资质),经签字盖章后递送至75841部队(含资质证明材料)。部队审核通过后向申请方发放确认函,组织军地协商谈判,并按规定权限上报审批。④签订协议。审批通过后,由75841部队直接与申请方签订协议(部队不与任何第三方签订协议)。⑤迁改(保护)施工。签订协议后,申请方自行采购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求具有通信或电信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且无不良行为记录(保护项目对施工单位资质不做要求),并将证明材料报送部队审核。部队承诺不以任何形式介入申请方对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以及物资器材的采购等事项。⑥工程验收和线路割接。施工完成后,申请方向部队提出验收申请,部队于5个工作日内会同申请方完成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申请方向部队移交线路产权、竣工资料,部队组织线路割接迁移。
二、关于国防通信线路受损索赔事项的明确
国防通信线路受损索赔是指地方单位或人员在生产建设和经营管理活动中,因违规操作或误操作,以及偷盗破坏等行为,造成国防通信线路、设备损坏或降低其技术、战术性能,而进行的通信线路修复、法律责任追究和经济赔偿等工作。
受损索赔按照“情况报告—抢通修复—取证报案—编制概算—协商谈判—呈报审批—签订协议—归档备案”的流程组织。受损发生后,部队依据国家和军队法律法规编制阻断概算,肇事方应主动联系部队协商赔偿事宜,赔偿款由75841部队财务科统一收取(户名:中国人民解放军75841部队收缴户;账号:1901007329200320127;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长沙市马王堆支行),并出具部队制式收据,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无权收款。赔偿经费主要包括:线路看护费、线路抢修费、业务阻断费等相关费用。其中,线路看护费按军队误餐费、差旅费标准计收;线路抢修费由部队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工信部通信〔2016〕451号)测算计收;业务阻断费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公用电信设施损坏经济损失计算方法》(工信部联电管〔2014〕372号),参考各省(自治区)基本电信业务收费标准计收。对拒不赔偿的肇事单位或个人,部队将启动司法诉讼程序,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三、关于受理对象的明确
湖南、广东、广西、贵州、云南、海南6省区内75841部队权属的国防通信线路迁改(保护)及受损索赔项目,由75841部队负责处置。原广州军区通信支援地方办公室、原成都军区通信资源管理办公室(云贵地区),中国人民解放军75705部队、75706部队、75707部队、75708部队、75763部队、75731部队、75576部队、78096部队、78088部队等单位及原线路主管人员不再负责国防通信线路迁改(保护)和受损索赔工作。如遇任何单位或个人以75841部队名义承揽国防通信线路迁改(保护)工程或要求赔偿款汇入非75841部队财务科统一账户的行为,均视为诈骗行为,请来电举报。举报电话:0731-82366241、400-1066209。
特此函告。
中国人民解放军75841部队
2023年2月14日